【卫生部拟规则急救车剐蹭免责】针对市民广泛重视"急救车遇堵"问题,立法起草者在开端搜集市民定见后,考虑从免责视点为急救车争夺路权。比方,在转运急危重症患者途中,急救车如和周围附近社会车辆呈现剐蹭,予以免责。
编者按: 一个完全赖法制才能给救护车开道的政府,只能算是一个“合格”的行政部分。
昨日,卫生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。针对最近发作的"急救车拉患者跑5家医院不得接治"、"急救车遇堵,3公里走40分钟患者逝世"事情,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称,卫生部相关部分正在牵头拟定相关方针,并且据了解,从2007年动议的《北京市急救医疗效劳法令》的地方性急救立法现已开端了第五稿的调研。
针对市民广泛重视"急救车遇堵"问题,立法起草者在开端搜集市民定见后,考虑从免责视点为急救车争夺路权。比方,在转运急危重症患者途中,急救车如和周围附近社会车辆呈现剐蹭,予以免责。
但相关负责人亦坦言,在这一条款中,患者的病况怎么界定、卫生部分界定后交管部分和大众是否认可,都是法条履行中会遇到的具体问题。
春雨说:看看在其它国家都是怎样给救护车让道的吧:在德国,救护车简直能够“横行无忌”假如其他车辆在能够让路的情况下没有让行,形成交通事故后急救车不负任何职责;在美国,有清晰法规指引躲避救护车;比利时规则救护车享有优先路权。
给急救车让行,不只需求政府部分的强制履行,更重要的仍是需求路上其他司机进步驾驭本质,自觉给患者让出一条生命通道。